尊敬的客户:
您好!
2013年清明节将至,根据交易所清明节放假风控文件,我公司将于2013年4月2日结算时开始对各合约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及涨跌停板幅度变化情况通知如下:
一、保证金变化: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不作调整,其它品种在原基础上加1%
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在原基础上加1%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油菜籽、菜籽粕、强麦(wh)、菜籽油(oi)和早籼稻(ri)在原基础上加1%,其它品种不作调
二、涨跌停板变化:
2013年4月3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3%调整为4%;螺纹钢、线材、黄金、铜、锌、铅、燃料油、天然橡胶5%调整为6%;白银维持7%不变;
2013年4月3日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2013年4月3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如遇所述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不同时,则按比例高的执行。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特此通知。
华创期货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