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员的职业操守,敬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根据原《华创期货人工电话报单实施细则》,电话报单仅限于客户在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委托我公司交易员代为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员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验证委托下单人的真实身份(含校验其账户名称、资金账号、电话委托密码)。
我公司根据重庆市证监局2014年9月中旬的现场检查过程中对于客户电话下单验证环节提出的整改意见,新增验证客户来电号码是否为开户预留电话环节,通过身份验证后(含校验其账户名称、资金账号、电话委托密码),方可执行客户委托。
修订后《华创期货人工电话报单实施细则》于2014年11月25日开始执行。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