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交易所通知,为落实上期交法律字〔2009〕196号文《关于印发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标准合约修订案及相关交割细则修订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工作,促进交割品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终止lme注册、我所允许交割的阴极铜、高级基础铝牌号(不含在我所完成注册的品牌)制作标准仓单并履约交割的资格,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后第一个新挂牌合约及以后月份合约开始执行。
原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期交法律字〔2009〕196号文
附件2: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注册商标、包装标准及升贴水标准
附件3: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注册商标、包装标准及升贴水标准
附件4: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